更正内容:
1.将原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中第五条更改为: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季度的现金流量表或利润表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资信证明复印件)。
2、将原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其他商务要求第三条服务要求中第二点拟派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且依法购买社保。(须附有劳动合同和2020年以来3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此条取消。
3、将原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其他商务要求中第四条服务要求商务要求中第3点投标人近三年须有资产评估服务经验至少5个(提供合同和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更正为: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资产评估业绩至少5个(提供合同和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4、原公告第六项获取时间更正为: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原公告第七、八、十项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开启时间更正为:2021年12月16日9:30—10:00(北京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广元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284894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