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和确保“禁渔期”内水域良好生态环境,4月中旬,剑阁县农业农村和湖区管理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沿湖乡镇政府和市生态渔业公司参加,对亭子湖剑阁段开展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四清四无”回头看,“三无”船舶、违规垂钓、非法捕捞及贩卖野生鱼类等违法行为整治。
此次联合执法共发放“十年禁渔”政策宣传单260余份、劝退违规垂钓人员89人次,收缴鱼竿195支,放流违规鱼获11个品种、47.8千克,处置“三无船只”23艘(离水上岸)、地笼网91副、捕鱼机1套,市渔业公司配合当地派出所查获非法捕捞一起,涉及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